尊龙凯时人生就是赢




          NEWS
          紧密跟随国家产业指导及技术发展
          取消部分动植物产品进境检疫审批
          发布时间:2024-07-01 浏览数:133

         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77号

          (关于取消部分动植物产品进境检疫审批公告)


            依据《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》(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5号公布,根据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0号 ,海关总署令第238、240、262号修正),经风险评估 ,决定取消植物源性饲料、植物源性肥料及栽培介质 、植物源性中药材、烟叶 、新鲜蔬菜、饲用鱼粉 、动物皮张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,取消审批的具体动植物产品清单见附件。清单中相关产品对应的商品编码和检验检疫编码发生变化的,以海关总署公布的最新编码信息为准。

            上述产品进口前,有关进口企业无需再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,但相关货物须来自我国检疫准入的国家(地区)及海关总署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 、加工 、存放企业。货物入境时,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申报,并依法接受检验检疫。

            海关总署根据上述进境动植物产品检疫风险状况变化及评估结果 ,对检疫审批产品清单实施动态调整。

           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。

            特此公告 。

            附件:取消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动植物产品清单.xls

            海关总署

            2024年6月28日






              XML地图